浙江温州瑞安市环保局拟对瑞安市康佳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300万双休闲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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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年产****万双休闲鞋建设项目瑞安市仙降街道、沿河东路以东、山海路以西、仙台路以北,地块编号为**-**************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瑞安市仙降街道工业区******于****年**月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竞得瑞安市仙降街道蒋岙村**-**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拟在该地块内新建厂房,实施迁建项目。 ****年*月,企业委托编制了******年产****万双时尚休闲鞋智能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原迁建项目)并取得批复(温环瑞建〔****〕**号)。 现该厂房已建成,企业根据当下生产需求,拟取消生物质锅炉及相关设备,调整胶鞋、冷粘鞋、注塑鞋等主要产品的生产方案及生产设备,在该地块实施******年产****万双休闲鞋建设项目》(重新报批迁建项目),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万双胶鞋、***万双注塑鞋、***万双冷粘鞋的产能,原迁建项目不再实施,迁建后原仙降街道工业区厂房不再生产。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 号),项目对比******年产****万双时尚休闲鞋智能工厂项目》(原迁建项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及燃料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水平等均已改变,属于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形,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年*月*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政务网公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年**月**日 至****年**月**日(*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联系处室: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瑞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