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持有的 “长燃53号”报废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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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标的名******持有的“长燃**号”报废船项目编号GR****CQ******* 转让底价**.* 万元信息披露起始日期****-**-**信息披露结束日期****-**-**标的所在地区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资产类别设备转让方承诺标的简况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二、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本次转让标的******持有的“长燃**号”报废船,实物现状以现场踏勘确认为准。标的所在位置沅江市中长燃加油站转让底价**.* 万元计量单位艘数 量*是否存在租赁否是否存在质押否评估报告文号中通评报字【****】*****号评估基准日****-**-**重要信息披露无 标的踏勘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行为批准机******评估备案机构-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个工作日**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确认转让范围及实物现状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标的踏勘地点、时间请意向受让方与标的踏勘联系人提前沟通。*、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转让方未提供船舶的购置发票资料、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含船舶使用说明书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的现状所涉及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转让标的现状与转让方进行交接,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否则将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备船舶回收资质、船舶船坞拆解资质、排污许可证),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自交易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万元的拆解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如期完成船舶拆解,并提供有效的拆解证明材料后,转让方将在*个工作日内将拆解履约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如转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船舶拆解,或是未能提供船舶有效拆解证明手续的,拆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法律、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自交易合同签订且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之内,受让方需前往标的所在地与转让方进行资产交接,双方签署《资产交接确认书》。受让方需在现场与转让方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及风险(含标的资产码头靠泊、拖航手续办理、拖航、拆解、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损毁、灭失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标的移交过程中,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码头建筑物、构筑物等),如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应在船舶拖航手续办理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资产拖离标的所在地,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本项目标的资产仅限报废处置,受让方须在有船舶拆解资质的船厂按照《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对标的资产进行拆解。受让方应自船舶拖航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日内向转让方提供标的资产有效的拆解证明材料。**、受让方须同意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齐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增值税价格,受让方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转让资产的税金,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本次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News****/Content?id=*****。**、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 万元交纳截止时间披露期满后第*个工作日**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转账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交易机构联系人马经理联系电话***********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名称武汉航运交易所服务机构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附件下载:现场踏勘须知-长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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