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大方县2013年第二批通村油(砼)路项目(隆里桥、格里河桥、荆竹桥工程)施工招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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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年第二批通村油(砼)路项目(隆里桥、格里河桥、荆竹桥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示变更公告原公告中第一候选人广西******于****年*月**日发函告知,由于自身原因,项目经理无法到现场组织施工等相关事宜,经由广西******慎重考虑后决定放弃本项目。现原公示变更如下: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大方县****年第二批通村油(砼)路项目(隆里桥、格里河桥、荆竹桥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人大方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四川******开标室第一中标候选******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经理曹 辉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经理袁 鉴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