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仙游县PS-2014-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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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拟组织对仙游县PS-****-*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特制定公开拍卖出让公告如下:一、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拍卖出让地块位于鲤南镇西埔村内,四至详见用地红线图,宗地编号为PS-****-*号。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拍卖出让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按照规划确定的不同土地用途和不同使用条件细分为A、B二个地块(其中A地块商服、住宅用地面积为****.*平方米;B地块住宅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以实地放样为准)。二、拍卖地块的用途、使用年限、土地交付及建设时间(一)A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二)B地块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商店)**年、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年,自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算。(四)土地交付时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交付土地使用权,土地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未签订的,经土地出让人催告通知后,十日内仍未签订的,视同土地出让人已交付土地给土地竞得人。(五)土地建设时间:土地竞得人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在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三、拍卖地块建设规划条件及要求*、A地块:功能规划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B地块:功能规划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本拍卖地块采取带总平面规划方案、带规划指标、带规划功能进行拍卖,具体按照仙政规〔****〕*号文确定的规划条件要求和县规划局预审批的由厦门理******设计的《仙游PS-****-*号地块建筑方案设计》(详见附图)进行规划设计。在保证规划功能和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土地竞得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规划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应报县规划局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土地受让人可合理利用、开发地下空间,并应考虑人防、地下管线、消防、停车场及其它配套设施功能,对于无收益的设备用房、人防工程以及作为商品住宅、商场、办公楼配套的公共地下停车场,不计该部分土地使用权价格,除此以外应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地下室建设时应符合有关退让和防护技术要求。*、土地受让人应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由县规划部门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实地放样后,方可正式施工建设。*、土地受让人应按规划要求对该规划地块内的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有线电视、绿化(包括屋面绿化)、夜景、区内道路、停车场、公厕、垃圾收集点等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四、拍卖地块条件本地块按现状净地拍卖出让。五、其他要求(一)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应支付前期规划设计费用**万元人民币。(二)土地竞得人必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先向鲤南开发区管委会缴纳***万元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金,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半工程量时,返还***万元(不计利息);项目主体在约定时间内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返还***万元(不计利息),如未能按时序完成工程进度的,不予返还相应阶段工程建设进度保证金。六、拍卖时间和形式拍卖出让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拍卖公告按规定提前二十天在有关媒体上刊登 。拍卖保留价的确定按该地块的土地评估价为参照价,以不低于该土地评估价的原则确定。七、竞买对象及条件(一)竞买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方能参与土地竞买:*、竞买申请人须到仙游县国土资源局办理资格审查等手续并取得竞买人资格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仙游县境内尚欠土地出让金者,不予申请竞买。*、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本拍卖出让方案,一经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资格审查时,视为对拍卖出让方案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签订现状净地确认书。(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交付竞买押金****万元人民币之后,均可按指定的时间和场合参加竞买。若竞买申请人在仙游县境内不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竞得该幅土地使用权后,应在仙游县境内成立具有******进行开发建设,且建安企业所得税在仙游县缴纳。土地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应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所有竞买人必须以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统一制作编号的竞价标志牌竞相应价,竞投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八、税金费缴纳办法(一)土地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十日内缴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开发费用、耕地开垦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失地农民保障金。耕地占用税、契税等其它有关的税、金、费按规定另行缴纳,耕地占用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纳,契税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纳。(二)土地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缴土地出让金,若逾期未缴清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人有权解除与土地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直接收回该幅土地使用权,同时取消竞买保证金。因土地竞得人违约行为造成另行出让该地块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土地竞得人还要按实际差额向土地出让人支付赔偿金及向仙游县招投标中心支付拍卖交易的相关费用。八、其他事项*、竞买申请及拍卖地点: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五层)。*、竞买申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内)。*、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十一、本拍卖出让公告由仙游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傅女士 联系电话:***********莆田市仙游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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