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合浦县龙门路道路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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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浦县财政局 “关于市政道路工程(龙门路)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的批复”(批复编号:[政采(工)*******])要求,北海******受合浦县市政管理局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合浦县龙门路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合浦县龙门路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GXZC****-G*-****-ZC 二、项目简要说明:合浦县龙门路道路工程施工,工期:***日历天 三 招标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中标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合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罗邦勇、何富伟、苏朝远、陈艳昌、王纬才(招标人评委) 五、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建政路*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叁拾贰万贰仟柒佰肆拾捌元柒角捌分(¥*******.**元),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捌万贰仟肆佰零贰元陆角肆分(¥*****.**元) 六、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杜霞 联系电话: ****-******* 招标人联系人: 王纬才 联系电话: ****-******* 七、公告说明: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质疑联系部门:北海****** 电话:****-******* 投诉联系部门:合浦县财政局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