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昌都市主城区交通道路标志标线更新及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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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主城区交通道路标志标线更新及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受昌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昌都市主城区交通道路标志标线更新及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昌都市主城区交通道路标志标线更新及维护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 *.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昌都市主城区交通道路标志标线更新及维护项目,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招标文件*章。 凡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cn/)。 提示: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投标人只有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提交,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时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准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大会。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不用线下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文件,仅需线上上传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线上完成开标等流程即可。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昌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 通讯地址:昌都市卡若区聚盛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热噶曲果路与团结路交叉口东北纳如广场*层*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项目咨询:****** 开取发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