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宿马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标段)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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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马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标段)澄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宿马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标段)(项目编号:EP-SZGC*********)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方法中,“拟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建造师数量要求修改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 人。”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备案提交人:安******办理意见:请审批,谢谢!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