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崇左市扶绥生态环境局关于牧场一体化乳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扶环审〔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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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广西******:你公司报来的《牧场一体化乳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为新建性质(项目代码:****-******-**-**-******),位于广西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角连山南面、笃邦村西面**号地块,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项目拟占地面积约****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两层仓库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拟建设年产*****吨灭菌乳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约占总投资的*.*%。二、项目符合《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崇左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年)的通知》(崇环发〔****〕**号)的相关要求。项目用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三、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化验室废气、吹瓶废气、喷码废气、污水站臭气等各无组织污染源的防控措施,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排放限值要求。(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软水器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水须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农地灌溉,不得排入河流或湖泊等地表水体。(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废包装物,净乳废渣,不合格产品,污泥,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砂滤、废活性炭、废RO膜等分类收集堆放于厂区内的固废暂存区,应做明显标志,定期由相关单位处置或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暂存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属于危险废物的化验室固废、紫外线灯管废物等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转运联单记录。(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周边绿化建设的措施。机械设备应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异常运行产生异常噪声。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五)落实《报告表》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六)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处理。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七)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四、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函告崇左市扶绥生态环境局。试运行期内,按规定自行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投入调试生产、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我局委托扶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我局。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崇左市扶绥生态环境局****年*月*日(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