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山西省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移动执法及应急指挥系统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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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移动执法及应急指挥系统装备项目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开标时间:****年*月**日**:**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委托,对该单位所需移动执法及应急指挥系统装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一、项目编号:长政采〔****〕GK-A*-**(Ⅱ)二、项目概况:采购内容: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移动执法及应急指挥系统装备第一包:移动执法及应急指挥系统装备第二包:应急指挥系统装备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本次公开招标共分*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明细表。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工作日内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三、项目预算:第一包人民币**万元、第二包人民币***万元四、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质条件:投标包一须满足的条件为投标商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五、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科(长治市财政局*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加盖公章的“三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治市财苑大厦*楼****室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份)。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七、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地址:长治市紫金西街联系人:杜晓玲电话:****-********.集采机构名称: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号邮编:******项目联系人:祝云杰电话:****-*******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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