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洛浦县2013年恰尔巴格乡、杭桂乡防渗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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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以下*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及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内容为: 项目*、洛浦县****年恰尔巴格乡、杭桂乡防渗渠建设项目(整村推进),为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其建设内容:本次改建斗渠*.*km,设计流量为*.*m*/s;其中恰尔巴格乡阿塔西墩村防渗渠总长*.*km,杭桂乡阿尔克吾斯塘村防渗渠总长*km,并配套渠系建筑物**座。 项目*、洛浦县****年恰尔巴格乡(吉米库勒村)防渗渠建设项目,为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新增)项目资金项目,其建设内容:在恰尔巴格乡吉米库勒艾日克村建设防渗渠总长*.*km,设计流量*.*m*/s,配套建筑物**座,其中:节制分水闸**座、带桥闸*座、分水闸*座、农桥*座。 项目*、洛浦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水资源论证为北京援洛资金及县财政自筹资金项目,本次招标内容:对洛浦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阿和公路开发区规划取用地表水、地下水进行水资源论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一、投标资格: *、项目*、*:施工标段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新疆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业绩的企业和项目经理。 *、项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的投标人。 二、售标事项: 以上*个项目招标文******和田分公司出售,出售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项目*、*施工标段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元)/每个标段,项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招标文件不得转让,转让无效。购标时请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原件、水利二级建造师原件(项目*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原件复印加盖公章)。 三、开标事项: 以上*个项目招标定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洛浦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第*分会场(洛浦县水利局院内)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须在****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交到洛浦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第*分会场(洛浦县水利局院内),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发包人:洛浦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岳旭 ****-******* *********** 招标代理机构:******和田分公司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丛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