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关于“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市政道路三期工程”项目 抽取评估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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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市政道路三期工程”项目需征收位于同安区祥和街道办事处范围内部分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根据评估机构产生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房保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厦资源规划规〔****〕*号)等文件精神,在邀请被征收人代表、镇(街)、社区组织代表及公证机构参与监督和公证下,抽取产生本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房产及资产的评估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年*月**日上午*点**分
二、地点:同安区祥和街道二楼会议室
三、属“****年度厦门市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中的评估机构,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将报名参与评估抽签书面函告(评估机构盖章)邮寄至厦门市同安区祥和街道祥和一里**号,联系人:汪嘉伟 电话:*******。
四、采用随机公开抽取的方式,从参与报名的机构名单中产生如下评估机构:*、随机抽取五家具备房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标准房市场评估价、安置房市场评估价、同区域相同房屋用途的市场租金进行评估。*、随机抽取一家具备房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装修进行评估。*、随机抽取一家具备资产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内机械设备设施等资产搬迁费用进行评估。
五、本通知同时在http://***.******.***.cn/zc/zdly/zfxx/zdfwzshbc/tzgg/平台公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祥和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