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奉贤区中心医院旧址维修装修工程--区妇幼保健所、区血站开办费(信息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局委托,为奉贤区中心医院旧址维修装修工程--区妇幼保健所、区血站开办费(信息系统)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并于****年*月**日在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对谈判文件内容做如下更正。除更正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谈判编号:SQ*****项目名称:奉贤区中心医院旧址维修装修工程--区妇幼保健所、区血站开办费(信息系统)项目内容: 包件一:区妇幼保健所搬迁开办费项目—LED电子屏采购及安装。 最高限价:*.*万。 包件二:区妇幼保健所搬迁开办费项目—信息系统硬件及集成。 最高限价:*.*万。 包件三:区血站搬迁开办费项目—信息系统硬件及集成。 最高限价:*.*万。 包件四:区妇幼保健所搬迁开办费项目—安防监控采购及安装。 最高限价:*.*万。包件五:区血站搬迁开办费项目—安防监控采购及安装。 最高限价:*.*万。 (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网址:***.******.***.gov.cn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服务经验,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包件一合格响应方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响应方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包件二、包件三合格响应方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响应方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包件四、包件五合格响应方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响应方须具有省部级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谈判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地点:奉贤区南桥镇大寺路**号四楼会议室以上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响应方具有约束力。特此公告。采购单位: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淞沪路**号(平盛大厦)***-***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岱宗、王侃倩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