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大学2025年智慧房产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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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大学****年智慧房产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BFAFZ*****二、项目名称:合肥大学****年智慧房产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无标题文档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号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肆万肆仟元整(大写)(******.**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合肥大学****年智慧房产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响应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所有内容。服务要求响应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所有内容。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建设,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免费系统质保服务。服务标准响应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要求、本招标文件所有服务标准及合肥大学关于本次项目的服务标准。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旭光,王福军,李思明,刘军,曾子汉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免费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大学****年智慧房产综合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合肥大学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锦绣大道**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志成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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