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有关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公园、部分绿地卫生保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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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的委托就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公园、部分绿地卫生保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 一、 项目编号:****—C***二、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公园、部分绿地卫生保洁采购项目(第二次)三、 招标内容: 公园、部分绿地卫生保洁*、卫生保洁数量:一支队伍*、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具体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须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包括保洁业务;*、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和经验;*、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六、报名、现场踏勘、澄清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上午*:**~**:**和下午**:**~**:**) 报名地点:西康路***弄*号*楼联 系 人:胡世暘联系电话:********; 传 真:*********、现场踏勘时间:另行通知。*、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递交地点:西康路***弄*号*楼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西康路***弄*号*楼八、招标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请自带好U盘。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