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消费维权保护工作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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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委托,对“消费维权保护工作项目经费”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并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一、项目名称:消费维权保护工作项目经费项目编号:****-****FSD*A***项目概况: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负责为采购人举办****年纪念*月**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的策划、执行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要求。(文件下载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二、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三、拟定采购供应商:佛山传媒集团四、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时间:****年*月**日起-****年*月**日下午*:**截止地点:佛山市汾江中路***号创业大厦**********售价:¥***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另付¥**元邮购费(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时截止地点:佛山市汾江中路***号创业大厦****室方式:由供应商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七、谈判评审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时地点:佛山市汾江中路***号创业大厦****室八、采购人单位名称: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九、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创业大厦**楼****室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