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京山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及消防工程初步编制方案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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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京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京财采计【****】***、***号文件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京山县文物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京山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苏家垄墓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编制方案及中共鄂豫边区委员会旧址消防工程编制方案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采 购 人:京山县文物事业管理局 *、项目名称: 京山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及消防工程初步编制方案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BMD-ZFCG-********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谈判内容:第一包:苏家垄墓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编制方案,采购预算为**万元; 第二包:中共鄂豫边区委员会旧址消防工程初步编制方案,采购预算为**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内容与要求) *、设计要求: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达到一级风险等级防护标准要求,设计方案须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 *、方案完成时间: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深化设计。 二、 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年审合格; (二)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包: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 *、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万元; *、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行政主管机关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A类备案证书;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近三年内具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工程方案设计、施工的业绩。 第二包: *、投标人投标方必须同时具备建筑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甲级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或消防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万元;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近三年内具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方案设计、施工的业绩。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 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凭携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于****年 *月 **起至****年 * 月 **止,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在湖北******(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长天路特*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登记。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开标大厅 (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谈判地点:湖北******开标大厅 (二)谈判时间:****年*月**日*时 六、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京山县文物事业管理局 联 系 人:邓引平 联系电话:*********** 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 联 系 人:潘虹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