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仙华大道西侧、凤荷路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浦国土告字〔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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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仙华大道西侧、凤荷路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地块名称土地位置地块面积(m*)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年)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元/m*)竞买保证金(万元)出让方式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仙华大道西侧、凤荷路北侧地块仙华路以西、凤荷路北侧***** m*商业服务业、二类居住用地(B/R*)商业**年 、居住**年*.* ~ *.***%~**%≤**.*米**%~**% ****元/m*(设有底价)****拍卖、挂牌备注:地块内地上商服建筑总面积不得大于****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例,必须达到住宅总面积的**%以上;允许建设地下建筑,地下建筑退让同地上建筑。地下建筑不计算容积率。(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二、竞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未经批准欠浦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价款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我局将根据报名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年*月*日**时**分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江滨中路**号)获取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出让文件)。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节假日照常上班)。挂牌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公开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地点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号)。(*)公开挂牌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节假日照常上班),地点在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江滨中路**号)。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八、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以上(包括定金),成交之日起**日至***日内需缴清土地出让金余款,并按批准之日同期同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缴纳利息。(缴款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或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号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联 系 人:杨风林 宣伟英竞买保证金缴入账号:**************************;开户单位:浙江省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支行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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