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 * 成交供应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天鹅湖路*号爱地大厦***室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号七季城商住小区*栋**层 * 中标(成交)金额 电梯及车库门维保总价:******(元),配件下浮率:**(%) 电梯及车库门维保总价:******(元),配件下浮率:**(%) * 评审总得分 **.** **.* * 其他 详见原成交结果公告 此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号大成尔雅A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兆凌、梅坤伟 电 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因成交供应商弃标,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顺延下一成交候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顺延第二成交候******。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K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