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申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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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川(****)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号申慧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GB*****F********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花园西路 ***号(眉山联想叠云创新科技园三期****(TR)-**#)*幢*单元**层*号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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