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材料标段3(移动式铝合金防洪墙)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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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材料标段*(移动式铝合金防洪墙)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if !supportLists]一、[endif]招标文件中更正内容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原内容更正后的内容[if !supportLists]*.?[endif]《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七、商务及其他要求”*.质量保证期:合同材料验收合格后,自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各标段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个月为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材料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质量保证期:合同材料验收合格后,且自桂江桂林市城区治理工程(一期)工程各标段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个月为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材料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等义务。[if !supportLists]*.?[endif]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作废,以本次更正公告(一)上传的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系统下载查看。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变更内容的按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二、发布通知的媒介 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号 邮编:****** 联系人:唐文坤 电话:****-******* 传真:/ E 一 mail:******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邮编:****** 联系人:胡丹、秦国军、阳圣、李文军 电话:****-******* 传真:****-******* E 一 mail:******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 ** 号)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 ? 附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doc ?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 日期:****年*月?**日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gov.cn/jyxx/******/*********/************/********/****b*aa-****-****-ba**-*****d*f*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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