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关于征求对拟公示为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相关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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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开展****年度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公示符合相应等级条件的企业****年*月*日到****年**月**日的合同信用状况。目前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完成对申报企业(附件)网上审查和实地核查,拟进行公示。按照《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特向社会征求拟公示企业相关信用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用信息等是否存在以下负面情况和处罚信息。
(一)企业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违反市场监管、税务、安全、环保、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的,情节严重,社会舆论影响恶劣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其他支持性政策的;
(四)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利用格式条款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六)函询或公示后,相关部门明确告知不符合公示条件的;
(七)企业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如发现以上行为,请于****年*月**日之前将相关意见报告至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视为无意见,特此公告。
联系人:方小峰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年度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A级企业拟公示名单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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