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卢氏县滨河路及沿线区域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竞争性磋商]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Thu Jul ** **:**:** CST ****存证哈希值:AF*F****EBF*C***CCF*CAE*E**E*****A***D*E*******D***B*D*D*EC*A***区块高度:********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LSGZ[****]***-ZC***
*、项目名称:卢氏县滨河路及沿线区域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单位LSGZ[****]***-ZC***建设项目施工标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及服务******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号绿地新都会*号楼*单元*层***号******.**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卢氏县滨河路及沿线区域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标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及服务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三、评审专家名单
乔弘仁(组长)、石慧芳、张瑞青(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个工作日)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
统一机构代码:*****************B
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服务地点:卢氏县城区滨河路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法定代表人:谢艳梅
项目总监:任小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该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费:****.**元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范清泉
电话:****-*******、***********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招标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田龙
电话:****-*******、***********
地址:卢氏县翰林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凯丽
电话:***********、***********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号*号楼*层***divDS_**a***af_**ea_****_*df*_**e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