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河北省大名县西部新城地热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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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名县西部新城地热采矿权(公告文号:邯公矿告字〔****〕**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出让地热采矿权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对河北省大名县西部新城地热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邯郸市滏河北大街**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项目'" __ko__*************="ko**"项目名称:河北省大名县西部新城地热
-*?'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ko**"开采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大名县西部新城
面积:*.****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国家大地坐标):序号
X
Y*
*******.**
********.***
*******.**
********.***
*******.**
********.***
*******.**
********.***
-****.**
-****.**
-* " __ko__*************="ko**"
资源储量:勘查程度预可行性勘查,地热水允许开采量为***.**万立方米/年,水温约**℃,热储层为新近系馆陶组热储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生产规模不得超过勘查报告确定的最大允许开采量,最终生产规模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量为准;用途:供暖;所有地热开采井必须安装水温、水位等监测设备,必须实施同层回灌;符合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开采过程中,按有关规定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序号
经度
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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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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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企业,具备开采所需资金、技术等条件;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外商投资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未列入“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北”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在申请之日前*年内未受到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其他不得参与矿业权竞争的情形。
*、竞买人需按照拍卖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为***万元。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转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争价格每增加***万元,报价者需在**分钟内向保证金银行账户存入等额保证金。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年**月**日 挂牌时间:****年**月**日—
地点: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获取本次出让拍卖文件(领取人凭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上述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二份)。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在申请时间内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矿权竞买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竞买的,加盖公章)等。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拍卖竞买人不得少于一家,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竞拍,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万元人民币及其整数倍。后一次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八、风险提示
(一)地热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二)本次拍卖出让的标的物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竞得人自行处理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占地、修路、架电、取水设施设备(地热井及辅助设备)、环保、安全生产等事宜,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由此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处理,与出让方无关。
(三)出让人提供的资源储量等地质资料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竞买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状情况,风险自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所缴纳的保证金或矿业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出让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出让本采矿权,并依法依规追究竞得人给国家所造成的损失。
*.拒不签署《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悔拍的;*.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不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竞得人无故逾期不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勘查矿产管理科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在采矿权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本公告在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相关项目:河北省大名县西部新城地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