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文晓强/陈丽滨)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文晓强/陈丽滨因保管不善,将川(****)彭山区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声明人:文晓强/陈丽滨****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