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钢板仓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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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仓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NEC-ZYZB*********G***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名:****** 投标报价:********.**元 质量: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名:河南****** 投标报价:********.**元 质量: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王艳萍,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豫****************。 中标候选人(河南******)的项目经理:许重阳,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豫****************。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技术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技术负责人:蒋恒,工程师,证书编号:HNZH*******。 中标候选人(河南******)的技术负责人:李和娟,工程师,证书编号:C**************。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和投诉应当依法提出,异议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提出,投诉请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号令)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受理部门为监督部门。 电子招标异议和投诉须通过交易平台电子签名提交;线下招标异议和投诉须书面提交质疑投诉内容的请求及主张、事实根据、有效线索和证明材料、法律依据、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异议和投诉人是法人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出具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不按以上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或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的,将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参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及其权属企业的招标活动。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作煤业(集团)******招投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焦作市马村区田门村千业水泥厂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焦作招标处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中路***号焦煤综合楼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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