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监控设备采购(GXZC2014-G1-31113-ZC)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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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的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监控设备采购二、项目编号:GXZC****-G*-*****-ZC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内容及数量:远距离激光夜视仪*台、*路编码器*台、网络硬盘录像机(NVR)*台、监控级硬盘*块、网络控制键盘*台、解码器*台、楼面基础*项、楼面基础配套*项、塔架安装预制件*项、避雷针*根、一级防雷*个、二级防雷*套、三级设备防雷*个、避雷针引下线*项、室外防水箱*台、安装调试费*项、线路租用*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不含临时三级)认证资质。七、招标文件的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发售地点:南宁市朝阳路**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办事厅。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邱爱龙; 联系电话:****-******* 传真:****-*******。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必须足额交纳)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缴存银行形式交至: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琅西支行账 号:********************本中心财务部(电话:****-*******,传真:****-*******)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十一 、业务咨询: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联系人:李焰; 联系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李 柳;联系电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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