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省稽核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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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稽核系统开发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一、采购项目需求:(一)采购人: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二)采购项目名称:稽核系统开发服务项目;(三)拟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四)采购内容:稽核系统开发服务;(五)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迄今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拟采购的内容说明:本项目的要求是:基于财政厅现有的财政支出监管平台搭建稽核系统,为广东省财政厅指标管理和资金支付稽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完善指标管理和资金支付内部监督机制,有效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项目主要是提供软件开发服务,按用户需求开发稽核系统,实现实时稽核和事后稽核等功能。实时稽核主要是实现稽核系统能通过稽核模型对业务系统的业务数据进行实时监测、采集、校验、分析,及时终止违规数据,并向业务人员发送反馈警示信息。事后稽核是为稽核人员开展事后稽核工作,提供相应的稽查和处理等功能。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由于财政厅现有的财政支出监管平台是由******开发,为了保证系统开发的延续性、兼容性,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此次软件开发服务。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号用友软件园*号楼五、专家论证意见及有关信息:(一)专家论证意见:由于财政厅现有的财政支出监管平台是由******开发,为了保证系统开发的延续性、兼容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二)专家论证组成员名单: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黄伟群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教授级高工林二明广******高工蔡亦雯广东省计算中心高会六、公示期限、登记时间、登记截止时间及登记方式:(一)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工作日(二)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下午**:**~**:**(北京时间)(三)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四)登记方式:现场报名登记须提交的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供应商登记表,其中包括供应商完整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含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须具有迄今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登记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号粤信大厦**楼******。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北京路***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报名登记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号粤信大厦**楼报名联系人:黄先生、韦先生电话:***-********-***传真:***-********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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