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青阳县人民医院角膜塑形镜配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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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民医院角膜塑形镜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青阳县人民医院角膜塑形镜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桥街道宣城农副产品批发物流园**幢办公*号
成交金额:角膜塑形镜(常规片/国产):****元
角膜塑形镜(散光片/国产):****元
角膜塑形镜(常规片/进口):****元
角膜塑形镜(散光片/进口):****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青阳县人民医院角膜塑形镜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服务范围:包含角膜塑形镜的配送及售后服务等;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供货合同一年一签,采用*+*+*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年,总年限不超过*年)。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树辉、何宁、刁晋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约定标准收取,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阳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芙蓉大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联系方式:****-********或********或********转分机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意超
电话:****-********或********或********转分机号****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至**:**,下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