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青阳县人民医院角膜塑形镜配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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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民医院角膜塑形镜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青阳县人民医院角膜塑形镜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桥街道宣城农副产品批发物流园**幢办公*号 成交金额:角膜塑形镜(常规片/国产):****元 角膜塑形镜(散光片/国产):****元 角膜塑形镜(常规片/进口):****元 角膜塑形镜(散光片/进口):****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青阳县人民医院角膜塑形镜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服务范围:包含角膜塑形镜的配送及售后服务等;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供货合同一年一签,采用*+*+*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如中标人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年,总年限不超过*年)。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赵树辉、何宁、刁晋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约定标准收取,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阳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芙蓉大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联系方式:****-********或********或********转分机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意超 电话:****-********或********或********转分机号****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至**:**,下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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