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古镇灯饰大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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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分公司于****年*月**日 发布的中山市古镇灯饰大厦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EGD-CT*****]采购公告,现将招标文件公告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第*页第六条“合格的投标人”第*)点,修改为: *)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二、原招标文件第*页第七条修改为: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号***卡)凭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查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通过现场报名购买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三、原招标文件第*页**.*条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第(五)点修改为:(五)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四、原招标文件第**页第四条 服务期(项目完成期限)修改为:委托服务期自_****_年_*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叁年)五、本澄清通知共*页,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中山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