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嵊泗县2025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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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由嵊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建设的嵊泗县****年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 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交******(项目经理:马俊,相关证书及编号: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浙****************;工程师/ZC*************;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浙交安B**G*****),投标报价:********元,工程质量: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日历天 ,综合得分:**.**分;第二中标候选人: 舟山市******(项目经理:刘樑,相关证书及编号: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浙****************;高级工程师/G**********;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浙交安B**G*****),投标报价:********元,工程质量: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工期:***日历天 ,综合得分:**.**分;在资格评审中,鄂尔多斯市金熙******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郭燕飞在“乌审旗长庆一路养护维修改造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经梦芳未提供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二级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评标委员会对这两家投标单位发起澄清、询标,根据回复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讨论,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第(*)条“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这两家投标单位的资格评审不通过,作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 年 *月 **日始 *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招 标 人:嵊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行政监督: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招 标 人:嵊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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