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上余镇“共富搬迁”安置小区集体土地宅基地竞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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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性质用途: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二、位置及面积:*、位置:上余镇望江村余家园小区、望江小区(详见规划平面图)。*、望江小区设计户型为占地面积***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三种,余家园小区设计户型为占地面积**平方米。宅基地户型面积和建设要求等具体详见小区规划设计图纸。三、本次集体土地宅基地竞投对象:经公开公示确认无异议后,符合迁建安置条件的“大搬快聚”搬迁农户,需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已审核通过的江山市农民集聚安居工程搬迁申请报名表、迁建安置意向表等材料,于*月**日前到上余镇人民政府二楼***办公室报名,并在*月**日前交清宅基地选位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价选位。四、宅基地取得方式:*.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实际到场参加宅基地有偿竞价选位投标户数确定选位宅基地数。*.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投标底价确定最终中标者的原则。*.农户需按国家“一户一宅”的政策选择宅基地。五、有关事项*、竞价选位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地点:上余镇人民政府主办公楼二楼会议室。*、竞价选位设最低限价(望江小区按建筑占地面积,带筏板的每平方米****元,不带筏板的每平方米****元,店面房每平方米****元;余家园小区按建筑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元。竞价采用明标多轮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上不封顶。*、所有参与竞价选位的农户须交*****元竞价保证金,未中标者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中标的转为宅基地有偿选位费(中标后如反悔的保证金没收)。竞价保证金缴款账号全称: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账号:***************,浙江江山******上余支行。*、竞价选位方式及中标确定:按建筑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单价进行报价,以报价最高者中标,竞价选位报价以元为单位,工作人员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每次报价的最小增加额度。*、所有竞价取得宅基地的农户必须当场签订宅基地选中通知书。*、投标成功的搬迁户,需在****年*月**日前缴足宅基地有偿竞价选位价款及建房履约保证金(按建筑占地面积每平方米***元),同时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拆房退地验收合格〔以收到属地镇村拆房退地协议原件、属地镇村拆房退地验收单(房屋腾空交付验收单或房屋拆除验收单等原件为准〕,若未在****年*月**日前缴足宅基地有偿竞价选位价款和建房履约保证金的,或未在**月**日前完成拆房退地验收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宅基地由上余镇人民政府收回,保证金没收。*、建房临时用电及用水由农******申请,镇、村予以协助。*、所有参与竞价选位的人员必须与“大搬快聚”搬迁农户公开公示确认无异议后的名单姓名一致(且必需符合迁建安置条件),中标后不能更改姓名,否则作自动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处理。**、参加竞价选位的对象为选房户户主或配偶,如户主或配偶确因年老或者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参加竞价选位的,可委托成年家庭成员或者亲属代为参加。代为参加竞价选位的,须出具书面投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小区的建房管理严格按照《江山市农村村民建房批后管理办法》(市委办〔****〕***号)执行。房屋建筑设计图纸由镇政府统一提供。建房户不得私自改变外观结构。**、为保障农户在建房施工中出现意外事故能得到一定的资金补偿,要求建房户在开具动工证之前自行办理好建房施工保险手续。**、未经建房审批不得动工建设;建房审批完成后地坪标高由小区施工员统一定稿放样,房屋建好经镇村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部退还建房履约保证金。**、宅基地规划管理要求:按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实施,竞得人必须服从村镇规划等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统一放样、统一设计、统一立面等要求竣工。**、严格禁止私下转让宅基地,由此产生的不能办证、过户等后果自负。一经发现,宅基地由上余镇人民政府负责收回。**、投标成功的搬迁户在****年**月**日前完成拆房退地验收合格,并在****年*月**日前缴足宅基地有偿竞价选位价款及建房履约保证金的,在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后,方可进行建房审批。六、宅基地竞价款交清时须签订建房协议书及建房安全生产责任书,在签合同时要求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簿。七、在建设过程中要服从上余镇的统一管理。八、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对本竞价须知拥有解释权。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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