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关于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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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保障+市场”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巴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面向巴州区主城区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巴州区主城区范围内拥有已建成未出售存量商品房项目或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封顶、剩余工程量不大的在建未售商品房项目,且自愿参与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征集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三、征集房源要求
*.房源性质。房源须为商品住房或商品商业房。
*.房源形态。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下或其他商品商业房。
*.房源品质。房源应位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不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权属要求。不动产登记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四证齐全,权属清晰,已竣工验收(保交房项目除外),可以交易。
四、参与征集企业所需资料
*.企业相关资料,包括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竣工验收资料(保交房项目除外)、不动产登记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
*.房源相关资料,包括房源明细表、户型图和实景照片等;
*.其他资料。包括申请列入备选房源的申请,项目基本情况、房源室内装修情况、房源抵押查封状况证明、质量安全承诺书及其它相关资料。
五、收购价格
*.收购房源用作配售。收购价格上限按照不高于房源所在区域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的利润。
*.收购房源用作配******(收购主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协商确定公平合理收购价格,也可由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第三方独立、公平评估确定收购价格。
六、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送达资料的方式报名,未尽事宜可现场或电话咨询。
报名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
报名邮箱:******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
七、征集程序
*.提交资料。有意愿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示时间内,提供报名相关资料。
*.条件审查。巴州区房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房源手续办理、权属登记、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核实。
*.******(收购主体)对房源开展实地查验,掌握房源区域配套、品质、装修、质量等情况并做风险评估,符合条件的报巴州区房管局纳入收购备选房源库。
八、监督电话
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局:****-*******
附件:参与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表.xls巴中市巴州区房产管理
****年*月**日编辑人: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