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会议系统采购项目02包(二次)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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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的中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会议系统采购项目**包(招标编号:ZP-GK****-****),澄清如下:一、 澄清内容: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五点: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组供应商资格要求:第*点: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澄清为: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二、原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本修改通知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悉本通知确认无异议后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于****年*月**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 特此通知! ******中山分公司 ****年**月**日通知文件签收单 (请投标人填写加盖公章,返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 ) ******中山分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中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会议系统采购项目********已收到。该通知内容清楚,字迹清楚,我司有充分时间对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并对相关要求全部予以承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