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犍为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5年第3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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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结果为“批准”的企业,自行通过资质申报系统下载“电子证照”。“电子证照”生成前,请勿在资质申报系统变动申报资料(人员)。 *、结果为“不批准”的,可通过资质申报系统查询原因。因提供虚假材料而“不批准”的企业,自本通告之日起,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 *、窗口咨询: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犍为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建设审批股服务窗口(犍为县玉津镇黄旗大道*号犍为县行政审批局),咨询电话:****-*******。 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年第*批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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