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平湖市独山港镇黄姑卫生院国有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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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平湖市国资局批准同意,决定对医疗仪器、办公设备等报废资产依法进行处置。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一、处置内容:(详见附件)。二、处置底价:(评估价值) ****元整三、展示时间、地点: ****年*月**日—*月**日止,平湖市独山港镇黄姑卫生院(黄姑文明路**号) 。四、报名时间、地点或联系方式: **** 年*月**日上午*:**— *月**日下午**:** 时止, 平湖市独山港镇黄姑卫生院(黄姑文明路**号)。五、处置时间、地点:****年*月**日上午*时,平湖市独山港镇黄姑卫生院(黄姑文明路**号) 。六、凡有意参加资产处置者,请携带有效证、照(身份证及营业执照)。联系人:陈跃定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平湖市独山港镇黄姑卫生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