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临沂市中汇广场城市商业综合体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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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中汇广场城市商业综合体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已完成了招标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拟对该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招标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钻孔灌注桩约***颗,桩长约*.*米,锚杆(索)约*****米,土钉墙支护面积约****平方米,以及与基坑支护相配套冠梁、腰梁等的施工。(详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建设地点:通达路与解放路交汇处东北角。*、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工期日历天数:**天,其中桩基施工日历天数不多于**天。*、资金来源:自筹。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年*月**日**:**前到山东大宇******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凡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必须携带如下证件办理投标资格预审手续。*、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近三年来承揽十米深度及以上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管理班子成员资格证件、劳动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年度,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业印章,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外地企业须出具进临备案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六份,并在封面上注明“临沂市中汇广场城市商业综合体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密封(加盖公章)递交至山东大宇******。五、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须向山东大宇******交纳投标保证金*万元,此款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中转出。到山东大宇******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六、招标日程安排:*、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前,过时不予受理。*、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办理以上事宜联系人:董主任 于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齐鲁大厦****室。招 标 人:******招标代理单位:山东大宇******日 期: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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