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RDX专20140100901)南通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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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二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条件南通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地点: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工程规模: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先期启动区)污水处理厂远期总规模为*.*万m*/d(平均日),工程总投资约****万元。(*)招标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评审、报批直到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初稿,初稿汇报后**天内报送有关部门安排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后**天内出具正式成果并报送审批。(*)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及环保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社会区域类)。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环评(社会区域类)工程师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五年有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社会区域类(含污水处理厂或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业绩(提供合同、项目批复文件或者中标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开标时须现场签到。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其他事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千元整。 *.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招标人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季洁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号国际大厦***室联系人:张贤玉、马建峰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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