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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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厦人社规【****】*号)文件要求,我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辖区内***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单位)****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在此期间,未收到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对该评价结果进行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现我局正式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一、评价结果为A类的按时完成并通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核验”,在“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和日常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机构)共计**家,评价为A类。二、评价结果为B类的不符合行为规范,未按时完成“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核验”,被“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和日常检查出现问题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计**家,评价为B类。附件*:****年度同安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A类名录附件*:****年度同安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B类名录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