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更正公告-天津市信息中心一体化安全网关项目补充文件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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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A*****根据采购人意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天津市信息中心一体化安全网关项目(项目编号:TGPC-****-A-****)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如下补充: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要求:(一)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号窗口获取(需携带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元/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二)网上应答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中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cn)。如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可以先进行网上应答后,于开标当日签到开始之前获取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即可获得投标资格。(三)签到及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年*月**日**:**至**:**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号窗口(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四)网上开标解密时间:****年*月**日**:**至**:**,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五)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本补充文件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我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附件:回执采购单位:天津市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件:回 执今收到“天津市信息中心一体化安全网关项目(项目编号:TGPC-****-A-****)”补充文件第*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 期:备 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后发传真至我中心表示确认。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