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南城县河东工业大道北延伸段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摇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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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河东工业大道北延伸段建设工程经 南城县发改委【城发改投资字[****]**号】批准立项,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府发[****]*号)文件和《抚州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入库及退库、摇号抽取、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本工程邀请招标代理机构摇号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概况:南城县河东工业大道北延伸段建设工程为南北走向的城市主干道。道路范围起点位于南城县河东工业大道与济广高速南城连接线相交处,终点位于南城新一中北侧与规划道路相交。起点桩号为K*+***,终点桩号为K*+***,全长*.**公里,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采用**米标准,具体布置如下:*米人行道+*.*米非机动车道+*米绿化带+*.*×*米行车道+*米绿化带+*.*米非机动车道+*米人行道,全宽**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二、招标代理委托工作内容办理告之,完成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的编制、送审直至挂网、组织招标,完成中标通知书、招投标资料备案等招标全过程服务;招标代理费按抚建发〔****〕*号文件执行并按如下时点支付:招标代理事完毕,并上交备案资料后一个月内付款。三、参加摇号条件:已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号)规定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资质、已承诺响应本招标公告内容、已进入抚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库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四、参加摇号人可持摇号承诺及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如实行电子投标文件网络运行可不提供、不参加开标会);于**** 年 * 月 ** 日 ** 时至 ** 时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厅进行登记,并于**** 年 * 月 ** 日 ** 时在登记处参加公开摇号。五、摇号抽取委托我单位 官木根 同志操作、产生中选人一名和候补中选人一名,邀请抚州市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派员见证。六、摇号结束后*个工作日之内,中选人须草拟招标代理合同与我方沟通并签证合同,否则我方将通知候补中选人签订,派入本项目从业人员需进入抚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信息库。七、签证合同后由中选人将合同送交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合同签订时发生争执请招标监管部门协调。摇号招标联系人:官木根 联系电话:***********摇号招标单位(签章):南城县交通运输局摇号招标单位法人代表(签章):邓 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