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防城港市大龙新区港安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GKQZB2014001)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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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名称:防城港市大龙新区港安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项目编号:GKQZB*******三、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第一标段工程项目投资约****万元,第二标段工程项目投资约****万元。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五、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六、结果:第一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第一标段废标。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恒硕******投标报价:陆拾壹万叁仟元整(¥******.**)工期:***日历天服务质量:合格总监理工程师:黎路超(注册号:********)第二中标候选人:南宁鑫******投标报价:陆拾壹万陆仟元整(¥******.**)工期:***日历天服务质量:合格总监理工程师:麦玉勇(注册号:********)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陆拾壹万捌仟元整(¥******.**)工期:***日历天服务质量:合格总监理工程师:钟源(注册号:********)七、评标结果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八、说明:*、投标人认为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防城港市港口区有关主管部门投诉。 *、质疑电话:****-******* 传真:****-********、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被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防城港市港口区******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