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乾安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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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XYZ****NO.C**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乾安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亮化工程,招标人为乾安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乾安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亮化工程***.******.***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范围和内容:乾安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亮化(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乾安县*.* 计划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相关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号文件)*.*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号财富广场A座****A)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本工程项目要求的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 **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金环大饭店*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 联系方式招标人:乾安县人民法院联系人:陈一宏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吉******联 系 人:曲虹地 址:解放大路**号财富广场A座****A电 话:****-********,***********传 真:****-********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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