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晋市国土告字[20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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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晋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泽州路东侧、中原街南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该宗地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中:住宅**年;商业**年。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凤苑街南、苑北路西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该宗地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中:住宅**年;商业**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近三年内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附属楼一楼大厅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其它:*、****-*号宗地建筑后退四界:详见选址规划图。机动车停车位:住宅≥*.*车位/***㎡建筑面积商业≥*.*车位/***㎡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住宅≥*.*车位/***㎡建筑面积商业≥*车位/***㎡建筑面积。日照标准:界内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小时日照。*、****-*号宗地建筑后退四界:详见选址规划图。机动车停车位: ≥*.*车位/***㎡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位: 住宅≥*车位/***㎡建筑面积商业≥*车位/***㎡建筑面积住宅日照标准:界内外大寒日不低于*小时日照。(二)、有关要求*、****-*号宗地(*)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配套服务设施按该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统一配建;(*)该改造区已整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地块建设时需符合整体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节能必须达到国家、省节能设计标准要求;(*)三年内须建成交付使用;(*)地界范围内的现有建(构)筑物应在工程建设前全部拆除;(*)基础设施内网由建设单位自行配套,基础设施外网由城市统一配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缴纳。*、****-*号宗地(*)建设单位应按规划住宅面积的*%配建廉租住房,具体要求按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晋市政办函[****]**号”文件执行;(*)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建筑节能必须达到国家、省节能标准要求;(*)三年内须建成交付使用;(*)地界范围内的现有建构筑物应在工程建设前全部拆除;(*)基础设施内网由建设单位自行配套,基础设施外网由城市统一配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缴纳。(三)、出让条件****-*、****-*两宗地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四)、报名与审核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到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获取有关公开出让的资料,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下午六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五)、耕地补充保证金相关宗地须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补充保证金。(六)、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已签订合同逾期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无偿收回土地。(七)、出让方式****-*、****-*两宗地为公开拍卖出让。(八)、公开出让时间、地点及相关情况另行通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晋城市国土资源局附属楼一楼大厅联 系 人:郭颀 郭雅鹏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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