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重庆市江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津交易公告字[201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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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江津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E*-*/**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江津区支坪镇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的道路、下水、绿化、灯饰、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按规划方案由土地受让方出资建设。*.该宗地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按现状交地。备注: *、起始价:****万元。 *、申请人可登陆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cn)土地交易板块下载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买人在公告期间自行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报名;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转帐方式从竞买人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如转入挂牌程序,按照国土资源部**号令的规定,则提交报名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资格确认顺延至****年*月**日**时(如有补充公告,则按补充公告通知时间为准)。*. 竞买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有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公告为准,竞买人应随时留意。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杰老师 万老师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