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计生宣传策划设计、宣传品制作项目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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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年*月**日公告的编号为GCJD*******-****的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计生宣传策划设计、宣传品制作项目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变更:一、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的“四、投标人资格”中**包的资格要求分别变更为:*、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持有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代表。二、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的“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中**包的提交资料内容分别变更为:a)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b)《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c)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招标文件内容涉及到 “法定代表人”都相应变更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四、公示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五、报名截止时间延至:****年*月*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六、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变更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