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津西青(拍)2013-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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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西青(拍)****-**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地块的相关情况该地块位于西青区张家窝镇晨曦路以西、枣林大道以北,其四至为:东至晨曦路,南至枣林大道,西至文苑路,北至规划支路(以拍卖文件附图为准),现状除部分树木外其余场地已达到场清地平。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通信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该地块土地出让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容积率大于*.*且不大于*.*,建筑密度不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建筑限高**米。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该宗地起叫价为*****万元(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要求:*、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该地块拍卖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号)执行;*、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年内开工建设、*年内竣工。三、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西青区张家窝镇的,须按照规定在西******,并由该公司在《拍卖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年*月**日**:**,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四、获取拍卖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本次拍卖公告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号)购买拍卖文件。五、拍卖时间和地点拍卖会定于****年*月**日上午**:**开始在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举行拍卖。六、拍卖标的竞买增价幅度本次拍卖标的的增价幅度为**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八、其他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九、联系方式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