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消防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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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采购编号:FZJL**********、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消防工程一览表”。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的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泉州地区之外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获得泉州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登记备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下载。招标文件每份***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泉州分公司会议室(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投标报名地点:福******泉州分公司(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招标文件备索: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消防工程(发售稿).doc地 址: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E-mail: ****** 邮 编:******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小张收款人:福******泉州分公司开户行:******泉州丰泽支行帐 号:**** **** **** **** ****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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