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关于锦龙大道南段及兴宜东路西段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更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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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及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就宜阳县锦龙大道南段及兴宜东路西段路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一、采购单位:宜阳县市政管理局采购编号:宜政采 [****]**号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采购内容:路灯**基、材料及施工;灯具详细规格及要求见招标文件。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五、报名资质要求。须提交道路及城市照明安装资质证书(叁级或叁级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留*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当天见原件。六、时间和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月**日上午*:**-**:**,下午*:**-*:** (节假日除外)。持有关资质证件等报名资料到宜阳县公共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先生 ****-*********、开标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下午*:** 地点: 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七、标书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八、采购单位:宜阳县市政管理局联系人: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