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浔土资告(工)字[2014]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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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定于 ****年*月*日上午**时,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凰路***号)公开拍卖出让宗地编号为浔土****(工)-***号地块*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地块编号土地位置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出让面积(㎡)规划指标要求投资强度(≥万元/亩)投产初始运行期满亩均产值(≥万元/亩)投产初始运行期满亩均税收(≥万元/亩)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浔土****(工)-***号菱湖镇竹墩工业园区内、射锦路西侧(菱湖镇****-*号地块)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新材料——节能耐火保温环保功能材料),**年***.******.***.***.******.***二、有关事宜: *、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企业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投资强度中设备投资比例不得低于**%。*、领取资料、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竞买者,可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止(工作时间)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凰路***号)领取《拍卖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有关要求:(*)付款时间:自成交之日起**天内付清;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天内交地。 (*)建设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受让人须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产业用地投资建设协议》,缴纳*万元/亩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有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联系电话: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南浔区分局 朱女士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李女士 ****-*******菱湖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姚先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