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关于汕头市潮南区三防办公室防汛物资采购项目(CNC2014-gkNo.05)公开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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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现将汕头市潮南区三防办公室防汛物资采购项目(CNC****-gkNo.**)公开招标公告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公告: 二、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 具备省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二、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潮南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生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潮南区党政办公用房十三楼****室。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南区三防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 汕头市潮南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